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向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四个方面的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针对“干部理论学习实效性不强,学习方式单一,局限于读文件、以会代学。部分研讨材料未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仍存在网络抄袭、内容雷同现象”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学习时效性。政治部设置专人负责干部理论学习,及时盘点梳理汇总学习内容,妥善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效性。二是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坚持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在线学习相结合,通过“学习强国”“网络培训”“周五学习会”“政法大讲堂”和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等平台,落实分层次、全覆盖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激发干警学习热情。三是进一步改进学风。严肃学习考勤纪律,端正干警学习态度,严格审核各类研讨发言材料,坚决杜绝抄袭等行为发生,提高学习实效。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注重在理论学习上做文章,又注重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使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把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动力,用工作成果检验学习成果。截止8月31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学习研讨3次;开展集体学习23次、学习篇目87篇;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知识测试2次、观看专题教育片2次;党支部开展专题研讨2次。
针对“柔远法庭大调解机制全国交流全区推广,但在本院和其他派出法庭推进仍有较大差距”的问题,一是全面推进“柔远法庭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充特邀调解员队伍,新增加特邀调解员26名,在沙坡头区各乡镇、行政村实现特邀调解员全覆盖。二是积极与宣和镇、迎水桥镇、兴仁镇党委政府对接,沟通协调“大调解”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以期尽快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案件平均审理时间长,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不高”的问题,严格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以及区人民法院《办案信息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审判管理工作规则》,加强审限管理,缩短办案周期。一是审管办设置专人对案件从立案、分案、排期、送达、开庭、结案到归档等全过程进行动态跟踪监控。二是对延长审限申请严格进行审批,除由主管院长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批外,还需对纸质审批单进行审批,避免审判人员随意延长和扣除审限,确保法定审限内结案。截止8月31日,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较第一季度提高了4.48%。
针对“首次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结案率”“督导案件办结率”“督办事项期限内办结率”“终本合格率”等指标低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管理。紧盯执行质效考核17项指标和“3+1”核心指标开展常态化的考核管理。针对工作中出现的质效不高、作风不良、行为不规范、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强化监督问责。每周召开执行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疑难复杂案件,通报执行工作进度。二是强化执行措施。教育引导执行干警熟练掌握、充分灵活运用法律规定的一切强制措施开展执行工作,不断提高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标的到位率和首次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有效降低案件终本率。
针对“裁判文书上网率低”的问题,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实行定期提醒、通报制度,由审管办于每月月初将上网裁判文书明细表发送各审判执行业务庭室,提醒办案人员及时处理文书直报,未按照期限处理的,每月定期通报批评。截止8月31日,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6.57%。
针对“法院党组在队伍建设上措施不多,思路不宽。法官队伍流失严重,法官入额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的问题,制定印发区人民法院《从优待警工作制度》,着眼队伍建设实际,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从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关爱、生活上体恤、职责上规范、履职上保障,真正解决干警实际困难,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2020年上半年,通过笔试、考核、考察、面试等程序遴选员额法官6人,充实到法官队伍中;调整20名干警工作岗位,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积极争取组织、人社、编制部门政策支持,尽最大努力提高干警职级待遇。
针对“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中对法律政策把握不够精准,高新平、时晓冬案件一审判决后被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存在证据不足,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适用《刑法》条款不适当”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精准把握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精神,不断提高办案质效。二是区人民法院已再次对高新平、时晓冬案件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对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进行了纠正。
针对“法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分析研判不经常,没有举办过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组织学习领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意识形态工作抓手,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二是增强行动自觉,切实整改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规定,开展分析研判工作;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卢大同以“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和任务”为主题进行专题讲座。
针对“法院党组落实部分上级安排部署不扎实,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如仅制定了2019年‘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方案,未按要求组织推进实施。未安排部署、组织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工作部署。2020年,对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开展的重点工作和活动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时限,严格落实推进措施,坚决杜绝走过场、打折扣行为。
针对“2019年未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问题,严格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安排常态化开展党员理论学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篇目的学习。已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针对“没有专职党务干部,力量配备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三强九严”工程,将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2020年,院党组每季度对党建工作进行1次安排部署,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配备专职党务干部1名,切实提高了党建规范化工作水平,形成“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良好工作局面。
针对“2018、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支部委员没有带头进行剖析,且每名党员剖析完仅有1-2名党员进行点评,参与批评党员少,辣味不够,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突出抓好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由党支部书记严格审核班子成员发言材料;支委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抛开顾虑带头发言、揭短亮丑;增加党员点评人数,达到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效果。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