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置一起扰乱法庭秩序事件,欧阳某某和郭某因在法庭相互厮打,严重影响法庭秩序,被沙坡头区法院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
5月17日下午,沙坡头区法院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某诉巩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准备阶段,张某的母亲郭某便不顾法官的劝阻开始辱骂巩某某的代理人欧阳某某,双方开始争吵。法官和执勤法警立即进行了劝解和制止。争吵中张某打了巩某某的母亲一个耳光,欧阳某某将张某打倒在地,致使庭审无法进行。后增援的法警赶到,对现场进行了控制。
鉴于欧阳某某和郭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无视法庭纪律,采取辱骂和暴力的形式相互攻击,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审判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沙坡头区法院在认真核对视频监控,对事件当事人调查取证后,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依法对欧阳某某和郭某分别作出拘留5日的决定。
马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