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至29日,沙坡头区法院纪检组组织政工科、审监庭等部门工作人员对2015年本院所办理的审判、执行案件进行了案后回访。通过回访,发现了司法作风、司法效率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已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在今年开展的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沙坡头区法院把对案件当事人的回访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实现回访的常态化,使之成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强化廉政监督的重要手段。
沙坡头区法院案件回访范围包括已结的审判案件、执行案件和正在办理过程中的案件。对已结案件由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到审监庭随机选择确定回访案件,采取上门走访、电话回访、发函访和约谈的方式进行;对正在办理的案件,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在庭审结束后、执行现场直接走访的方式进行。回访的对象为诉讼案件的原、被告、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回访的内容既包括征求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对办案人员办案程序、办案效果、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也包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共对32件案件进行了回访。绝大多数被回访人对办案人员和法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部分被回访人提出办案周期长、判后答疑不充分、办案效率应进一步提高等意见建议。对于这些问题,院纪检组逐项登记,并立即向各庭室及办案人员反馈提醒,督促改正。对于共性问题,列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