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派驻综治中心速裁团队首案开庭即宣判
2025年12月22日,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派驻中卫市市区一体化综治中心速裁团队审理审结首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实现当天开庭,当天判决。这是沙坡头区人民法院首次将庭审现场“搬”进综治中心,邀请辖区5名人民调解员和综治中心相关人员旁听,以“庭审+以案教学”模式深化诉源治理实践,为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提供了实践样本。
本案中,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虎某负全部责任,该案件此前经委派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庭审法庭梳理出的争议焦点为:一是高某治疗紫癜、过敏性湿疹的医疗费与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二是高某所受伤害已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能否双重主张。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层层推进,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休庭期间,承办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评议,评议后合议庭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赔偿限于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的合理费用,现有证据下高某治疗紫癜、过敏性湿疹的费用无法证明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关联,该部分诉求不宜支持;停工留薪期工资属工伤保险待遇,误工费系民事侵权赔偿,二者的法律依据、责任主体、立法目的均不同。高某提交的工伤认定书、工资流水等证据足以证明误工损失,故对其误工费诉求予以支持。评议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案情为旁听的人民调解员开展“以案教学”,详细解读侵权责任认定、因果关系判定及工伤与侵权竞合时的权益主张等法律要点。调解员纷纷表示此次现场教学受益匪浅。
评议结束恢复庭审后,法官当庭宣判,判令虎某保险公司向高某赔付各项损失23627.84元,高某与一名虎某当场表示息诉服判。
此次在综治中心开庭审理案件,是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与基层治理融合的创新举措。通过将庭审现场设在综治中心,既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的便捷服务,又为人民调解员现场教学提供便利条件。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推动司法力量下沉,常态化开展综治中心庭审、调解等工作,让司法服务更贴民心,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司法动能。(撰稿人:穆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