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柔远法庭走进沙坡头区东园镇双渠村村委会广场对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该案中,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房款134978元,庭审中,原告出具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开发建设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以及针对房屋建设质量相关鉴定报告,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均提出异议。承办法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归纳出双方的争议焦点:争议房屋的属性到底是商品房还是安置房、开发商在履行合同时是否违约、房屋质量是否存在不符合工程建设质量要求的情况,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举证、答辩,整个庭审过程紧张有序,现场旁听群众也都聚精会神地投入到庭审中来,法官也抓住时机以案释法,对在场旁听群众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证据在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法律适用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庭审从下午两点半开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法官在庭审结束后针对被告抗辩意见中提到的房屋质量问题到被告住所现场查看,针对房屋出现的裂缝,墙皮鼓包、脱落等质量问题,向被告建议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重新进行鉴定。本案将择期宣判。
安居乐业是老百姓的梦想,房屋是一个家庭最大的物质财富,其重要意义对于群众不言而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保证此类案件审理效果,柔远法庭还将对此类案件加强公开审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基本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诉讼程序,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
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攻坚克难过程中,立足法庭职能和当地实际,坚持开展巡回审理,用法官的多跑腿换来群众的少跑路,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司法贴近群众,群众亲近司法,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法就在身边,同时用群众事教育群众,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