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利通区法院的协助下,排除妨碍,成功查扣被执行人车辆督促当事人缴纳欠付案件款。
2018年9月30日,当事人常某驾驶摩托车行驶时被王某驾驶的大车撞伤。其后,王某仅支付了部分赔偿费用。为此,常某将王某起诉至该院。该院判决王某赔付37917.41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就一直去向不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为此,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申请人常某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王某一直在利通区某处拉货。考虑异地查扣车辆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执行法官迅速通过宁夏执行指挥平台联系利通区法院执行局。接到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转来沙坡头区法院的协助请求,利通区法院立即指派专人协助沙坡头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两院工作人员迅速控制了现场,依法对涉案车辆进行了查扣。在法院的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该院主动运用执行指挥中心的网上信息互联、一网通办、网上统筹优势,在同一时间通过执行指挥平台联网调度执行资源,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执行的协同执行效果,积极开展“破茧”行动,强制腾房2次,协助重庆、四川、福建法院腾房、扣车6次,异地委托该院执行285件,严厉打击抗拒执行的行为,让每一名当事人的胜诉权利都能得到维护。
撰稿人刘琦 周飞鹏